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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每天学一点法律知识,建议收藏!

发布日期: 2025-09-02   浏览次数

1、请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吗?

不适用。

2、可以在合同约定一方放弃诉讼时效利益吗?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3、预告登记有什么用?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4、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吗?

有的。但是,该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5、关于寻找遗失物的悬赏广告承诺有效吗?

有效,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6、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否收回承包地?

不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土地经营权能否向他人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10、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出租给他人。

11、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12、担保物权的法定担保范围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13、宅基地的使用权能抵押吗?

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14、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可以抵押吗?

不能。

15、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

不能。

16、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抵押吗?

不能。

17、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吗?

可以。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18、抵押权人可以不经过法院直接与抵押人达成折价协议吗?

可以。发生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就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该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19、什么叫做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常见的格式合同,如保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20、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否则应认定该合同有效,对法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