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同学“跑分”赚零花钱?顺手拿走图书馆遗落的手机?和室友吵架动手推搡?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可能已触犯《刑法》,留下终生“案底”!作为年满18岁的成年人,务必认清这些高频犯罪风险。本期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条文,带你避开“一念之差”的刑事陷阱。
法律要点:大学生最易触犯的5大刑法罪名
0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跑分”等就是帮凶!
Law
法律条文:《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手机卡、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典型行为:出售/出租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即使“不知情”,若卡内流水超20万元或获利超1万元,即可定罪);帮骗子“代收快递”“搭建诈骗网站”。
02
盗窃罪——校园里的“顺手牵羊”后果严重!
Law
法律条文:《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2年内盗窃3次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校园场景:拿走图书馆/食堂他人占座的手机、校园卡;盗用同学校园网账号、选修课名额(价值累计达1000元即可入刑)。
03
故意伤害罪——动手前想想“成本”!
Law
法律条文:《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如骨折、创口达4cm),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如残疾),处3-10年有期徒刑。
常见误区:“推搡一下没重伤就没事”?法医鉴定“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轻伤”必追刑责;酒后冲动伤人,同样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04
诈骗罪——参与“刷单”“跑分”可能成主犯!
Law
法律条文:《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如10万元以上),最高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学生陷阱:加入“兼职群”帮骗子发诈骗链接、打电话引流(即使自称“不知情”,若获利超3000元,可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伪造病例、贫困证明等方式骗取助学金(金额超3000元即涉嫌诈骗)。
05
危险驾驶罪——电动车、校园内驾驶也有“红线”!
Law
法律条文:《刑法》第133条之一,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驾驶电动车超速/逆行致人重伤,处拘役并处罚金。
校园场景:酒后骑电动车在校园内相撞,致对方骨折;改装电动车时速超25km,在人行道上超速行驶引发事故。
案例警示:这些“大学生犯罪”真实发生在身边!
案例1:卖3张银行卡获利800元,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西安大学生小郭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卖给“跑分”团伙,3个月内涉案流水达1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诈骗资金。尽管小郭称“不知道用于犯罪”,法院仍以帮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5000元,留下终生案底,考公、考研均受影响。
案例2:宿舍偷室友电脑,缓刑期间又犯罪!
武汉学生小张多次盗窃室友笔记本电脑(累计价值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缓刑期内,他再次盗窃同学校园卡消费,最终被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
案例3:酒后打人致轻伤,赔偿5万元仍被判刑
成都大学生小王酒后与同学发生争执,一拳打断对方鼻梁(轻伤二级)。尽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5万元,法院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毕业时因“犯罪记录”被心仪企业拒绝。
避坑指南:5个“不”字守住刑法底线
1. 不出售“两卡”:银行卡、手机卡是“犯罪红线”!
任何“高价收卡”“借卡走账”的兼职都是陷阱,即使签署“免责协议”也无效;
发现银行卡异常冻结,立即联系银行和警方,避免“二次涉案”。
2. 不贪小便宜:校园内“无主物”≠“可拿走”!
捡到他人财物(如校园卡、手表),及时交给保卫处或失物招领处,超过30日未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借用同学物品需明确“归还时间”,避免“借用变盗窃”的误会。
3. 不动手冲突:“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不是玩笑!
遇到矛盾先冷静3分钟:“动手的成本=医疗费+误工费+刑事责任+案底”;
校园内纠纷优先找辅导员、保卫处调解,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4. 不参与“灰色兼职”:拒绝“轻松高薪”的诱惑!
警惕“日结300元,帮商家刷单”“用你的账号发广告”等兼职,可能涉及诈骗、传销;
正规兼职需签署《劳务协议》,拒绝“用个人信息注册账号”“发展下线”等要求。
5. 不忽视“小错误”:违法无小事,案底影响终生!
一旦被刑事立案,即使“情节轻微不起诉”,也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参军、考公、国企入职(政审必查);
涉嫌犯罪后第一时间自首、退赃、赔偿,可争取“从宽处理”,但无法消除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