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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发布日期: 2026-05-25   浏览次数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与每位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息息相关。从踏入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紧密相连。为帮助同学们更好了解自身权益与义务,明晰成才之路的法律保障,本期将带领大家认识这部法律。

学习进行时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强调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

《高等教育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规。这部法律确立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明确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保障了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学习《高等教育法》,既是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知,更是对肩负时代责任的深刻理解。

案例回顾

NO.1

学历造假被开除

某高校大四学生小李在毕业前夕,因担心挂科影响毕业,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拿着假证去应聘。用人单位在核实学历信息时发现异常,学校查实后,依法对小李作出开除学籍处分。

风险点:大学生应当通过努力学习获取相应学历学位,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证书属于严重失信和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校纪处分,还可能影响个人诚信记录,甚至面临法律追责。

NO.2

侵犯学生受教育权

大学生小张在校期间自律意识薄弱,学习态度松懈散漫,无视校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频繁无故旷课、擅自逃课,多次缺席课堂授课与教学活动,且从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学校依规给予该生处分。

风险点:大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履行学习义务。高校有权依法制定校规,对严重违反教学纪律、无故缺课的学生给予处分、留校察看处理。

NO.3

教师学术不端

某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审中,被发现多篇论文存在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学术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认定该教师违反学术规范,撤销其已获职称,并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风险点:学术委员会负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这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师生在校从事学术研究活动,必须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

(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三)调查、处理学术纠纷;

(四)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五)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保障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既是维护学术尊严,也是维护教育公平,更是维护民族复兴的人才根基。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务必了解并遵守这部法律,在享受高等教育资源的同时,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于:学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