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诈骗受害者,更不做诈骗帮凶!
近期,校园周边电信诈骗案件频发,多名学生不慎陷入诈骗陷阱,遭受财产损失;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从电信诈骗受害者逐渐演变为加害者——如受熟人委托,转发、发布来源不明、内容可疑的广告、链接、二维码等信息,殊不知此类信息可能涉及刷单返利、虚假借贷、虚假招生、冒充客服退款等电信诈骗内容,一旦转发传播,即可能成为电信诈骗团伙的帮凶,涉嫌违法犯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切实保护全体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防骗能力,杜绝此类情况发生,现作出如下提醒,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
1、提高警惕认清诈骗陷阱
面对陌生人或熟人发来的“轻松赚钱”“高额返利”“内部福利”“紧急求助”等信息,务必保持清醒,不轻易相信、不盲目转发。各类未经核实的广告、链接、二维码、陌生群聊邀请等,均可能是电信诈骗的载体,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2、坚守底线、不传播不靠谱信息
无论出于情面还是利益,均不得转发、发布来源不明、内容可疑的信息,不得帮他人代发、转发疑似诈骗的广告、链接等。若发现熟人委托的信息存在异常,应及时拒绝,并提醒对方核实信息真实性,必要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举报。

3、增强法治意识、杜绝参与诈骗行为
电信诈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诈骗实施者会受到法律制裁,参与转发、传播诈骗信息、协助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的人员,无论是否获利,都将被认定为诈骗团伙成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留下终身不良记录,影响学业、就业及未来发展。


4、主动学习、提升防骗能力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防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电信诈骗识别技巧,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5、及时举报、主动求助
若发现疑似电信诈骗信息、诈骗行为,或不慎参与相关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辅导员、学院报告,或拨打110、96110反诈专线求助,主动说明情况,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安全无小事,法治记心间。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素养,自觉抵制各类电信诈骗行为,不做诈骗的受害者,更不做诈骗的加害者,共同守护校园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于:民大语你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