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的条款从严细化,与大学生校园生活密切相关。以往被视作“无伤大雅”的课桌涂鸦、墙面乱画、损坏校园座椅/路灯/宣传栏等公物行为,不再只是违反校规校纪,更是触犯治安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法律与校纪的双重追责。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若在文物、名胜古迹、校园保护建筑上刻划、涂污,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大学生而言,此类行为除治安处罚外,还将触发高校校纪处分: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乃至开除学籍的处分,相关违法违纪记录会记入学生档案,对评优评先、奖学金评定、毕业就业等均会产生不良影响,留下人生履历污点。

高校作为育人阵地,公共财物属于全体师生共有,爱护公物、文明校园是每一位大学生的基本素养,更是法定义务。新治安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边界,提醒广大学生摒弃侥幸心理,树立“公物姓公,不容侵犯”的意识,自觉抵制乱涂乱画、损毁公物的不文明行为,做到文明使用校园设施、爱护公共环境,主动劝阻身边的违规违法行为。
请大家自觉做到:
1. 不随意刻画、涂鸦、张贴物品,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2. 爱护桌椅、门窗、路灯等公共财物,不损坏、私占。
3. 发现不文明行为,主动劝阻,共同守护文明校园。
结语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明确规定,乱涂乱画、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同时,此类行为也违反校规校纪,会影响个人评优、毕业及档案记录。
亲爱的同学们:校园设施是大家共同的学习与生活家园,每一张课桌、每一面墙壁、每一处公共设施,都承载着我们共同的美好回忆。
勿以恶小而为之,文明从细节做起,校园因你而美。让我们一起知法、懂法、守法,争做新时代文明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