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整治楼宇空间安全问题,确保楼内楼外、房内房外物品摆放规范,消除安全隐患,现决定开展全校楼宇内外消防通道占用、阻塞等问题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主体责任范围内的消防通道开展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楼宇内部: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体育场馆等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
2.楼宇外部:校园道路、建筑周边设置的消防车通道、紧急救援通道及疏散区域。
3.楼宇门窗加装的防护栏。
二、自查重点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车辆(含电动车、自行车)、杂物、设备等占用或堵塞通道的情况。
2.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或遮挡。安全出口是否可随时开启,是否存在上锁、封堵或堆放障碍物现象。
3.违规搭建或占用情况。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违规搭建临时建筑或设施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
4.楼宇门窗有无加装护栏不利于疏散逃生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人逐楼、逐层、逐区域开展检查,严禁走过场、敷衍应付。
2.立查立改,消除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3.加强教育,长效管理。结合本次自查工作,面向师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四、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4日
2.整改阶段: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
3.学校检查:2026年10月17日起,保卫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送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量化指标。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新疆师范大学消防安全通道自查自纠整改表》签字盖章后送至保卫处消防科(温泉校区常平苑119办公室)。
联系人:吐尔逊江·吐尔汗坚 联系电话:18999944817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大学消防安全通道自查自纠整改表
保卫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