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将对温泉校区及昆仑校区进行秋季开学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6年8月29日上午11:00
(二)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三)昆仑校区:教学主楼一楼大厅集合
二、参加检查部门及人员
(一)温泉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温泉校区管委会、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温泉校区派出所、消防维保公司、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等单位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昆仑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昆仑校区管委会、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友好北路派出所师大社区警务室、消防维保公司、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等单位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三、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检查坚持全域覆盖、聚焦重点,深入排查校园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主要包括:
(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燃气管道使用是否规范;严格管控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进楼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及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二)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实验设备运行、废气物处置、水电气安全、实验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食品安全。食堂及校园商铺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燃气使用、消防及用电安全等情况。
(四)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围墙、边坡、水电管网、电梯、维保设备等运行及安全状况。
(五)交通安全。校园交通秩序、车辆规范行驶、重点路段警示标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等情况。
(六)值班值守与应急管理。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信息报送、重点部位巡查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中责任划分的内容,各责任区牵头单位要按照管理职责,统筹督促好本区域内各责任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单位请于2026年9月1日18:00前,将自查报告(含文字说明、现场佐证图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附件1),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常平苑119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期间,请各参与单位按时到场,全力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四)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