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工作动态    正文

法治宣传教育 | 校园法律知识学起来!

发布日期: 2025-10-20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它奠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清晰界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国家机构的组织架构到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从国家的经济体制到文化教育政策,宪法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提供了稳固的法律基石。深入学习宪法,能够使我们深刻领悟国家的本质和宗旨,进一步强化国家认同感和公民责任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法是维护国旗尊严、规范国旗使用行为的重要法律。它详细规定了国旗的制作、悬挂、使用和升降等具体规定。学习国旗法,能够增强我们的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促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尊重和爱护国旗,共同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法律保障。它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旨在培养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学习这部法律,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祖国的伟大和民族的复兴之路,激发我们的爱国热情,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行为的坚强盾牌。它详细规定了各类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从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到维护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刑法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学习刑法,能够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明确行为边界,自觉远离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学习这部法律,能够提升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法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火灾预防的措施以及应急救援的职责等。学习消防法,能够增强我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的消防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反诈骗责任和义务,以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措施和方法。学习这部法律,能够增强我们的防骗意识,提高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共同抵御电信网络诈骗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和处罚措施,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学习这部法律,能够让我们更加明确行为的法律边界,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管理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网络安全的保障措施以及网络信息的保护等。学习这部法律,能够提升我们的网络安全意识,规范网络行为,共同维护一个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

这些在校园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

一起学习起来~

借钱贷款要注意

校园贷

园贷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许多学生有贷款需求,却缺乏认清借贷、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还有一些不规范的借贷平台通过降低贷款门槛、隐瞒资费标准、诱导过度消费等手段,使同学陷入借贷陷阱,成为了校园里的“高利贷”。大学生需要意识到校园贷存在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个人借贷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作为单一证据很容易被“证据不足驳回起诉”。那么怎样的聊天记录才可以作为稳稳的证据呢?

1.在聊天过程中,多次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例如在聊天过程中称呼对方的大名、全名。

2.沟通中要确认款项性质,例如“XXX,我最近钱包有点空,上回借你的钱什么时候可以还啊?”,如果对方回复了,那么你们之间就构成了借贷关系。

3.聊天记录不要删。如果仅提供聊天记录打印件可能不会被法庭人认可,所以不管再冲动也不要删除聊天记录,并且保持聊天记录的完整性。

谣言未证莫轻传

网络谣言不可信,未经证实不乱传。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谣言如同野火燎原,迅速扩散且难以遏制,其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名誉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还可能引发恐慌情绪,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节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师长,不采取暴力行为,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法治的校园环境,以及积极向上、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学术造假勿触碰

临近期末、毕业季,“论文代写”“代考必过”等文字又出现在了大学生们的交流群里,有些甚至连同联系方式一起明目张胆的被贴在墙上、写在厕所门上……在当今的激烈竞争环境下,一些同学可能因承受巨大压力而想走上学术造假的道路,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也违反了道德,对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的害处。

普法小贴士

2018年7月,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应当坚守学术诚信,自觉抵制学术造假行为,尊重知识的原创性和学术研究的真实性。不抄袭、不剽窃他人成果,不伪造数据或篡改实验结果,通过诚实努力获取学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