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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 2026-09-23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将至,为压紧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依据《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对照校园安全生产责任区划分明细表,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原则,有效防范化解假期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消防安全。各单位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自查,持续强化生命通道管控,严禁车辆、杂物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落实消防“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工作要求,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楼道内堆放杂物,停用电器设备须及时断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各责任区牵头单位统筹组织消防安全排查,各使用单位做好本区域消防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二、宿舍安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抓好学生社区宿舍安全管理,全覆盖开展宿舍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精准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建立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与日常巡查制度,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聚集、酗酒,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离开宿舍及时断电锁门。

三、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开展节前安全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放假前对仪器设备执行断电、断水、关气操作,关闭门窗上锁。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假期巡查值守制度,严禁设备在无人值守状态下带病运行,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由实验管理相关部门牵头统筹,各学院及实验室使用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管控。

四、交通安全。各单位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师生假期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乘坐无资质黑车、超载车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倡导文明出行,切实保障路途人身安全。

五、燃气安全。资产管理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针对商户、食堂、后勤用房等燃气使用场所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有无泄漏情况,规范燃气存放与使用管理,配齐燃气报警装置,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巡检,有效防范燃气泄漏、爆燃风险。

六、校园建筑安全。重点排查楼宇屋面、外墙、附属构件等区域,防范高空坠物风险;及时排查建筑结构、外墙构件、楼顶附属设施隐患,持续做好高层建筑常态化管护,严防高空坠物事故。同步加强水电暖设施安全检查,密切关注辖区供电线路、配电设备、供水管网、下水管道、供暖管网及换热散热设施运行状态,对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管道破损堵塞、设备带病运行等隐患及时上报。各责任区牵头单位统筹开展排查,各使用单位发现墙体、外墙构件及设施异常须第一时间上报。

七、食品安全。强化食堂、校内商户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全链条管控,严格执行食材留样制度,规范餐饮操作流程,落实环境卫生消杀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管控,各经营使用单位落实操作规范。

八、特种设备安全。对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节前专项检查,落实设备运维检修,全面排查运行隐患,执行专人日常巡查制度。一旦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停机处置,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设备管理牵头单位统筹特种设备运维及隐患排查,使用单位做好日常监测,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

九、防溺水安全。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师生远离河道、水库、水坑等危险水域,严禁私自下水;结伴出行相互看护,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各学院面向师生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十、雷电天气防范安全。引导师生密切关注假期气象预警信息,雷雨大风天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远离大树、高耸构筑物、配电设施,不在空旷区域逗留,落实雷电灾害避险防护。各单位做好本区域雷电安全风险提示。

十一、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严格执行校园门禁管理制度,落实进出人员、车辆核验登记。强化校园重点区域巡逻防控,抓实防盗工作,提醒师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密切关注校园周边治安动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牵头单位统筹治安隐患排查,辖区各使用单位配合做好内部防盗与人员管理。

十二、校园安防设施安全。对校园安防监控、报警装置等技防设备开展节前检查,保障设施完好、运行正常,抓实安防设备日常管护,充分发挥技防设施效能。各牵头单位负责安防设施巡检维护,各使用单位发现设备故障须及时上报。

十三、电信网络诈骗安全。广泛开展反诈宣传警示教育,提醒师生警惕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刷单、冒充客服、校园贷等各类诈骗陷阱,切勿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守住个人财产安全底线。

十四、离校出行安全。引导师生提前规划行程,及时报备个人去向;外出游玩不得前往未开发野景点,远离高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做好个人防护,遭遇突发险情第一时间求助。

十五、值班值守与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在岗在位,常态化开展巡查与信息报送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处置,保持通讯全天候畅通,落实应急处置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及校园安全生产责任区划分明细表要求,牵头单位履行统筹管理职责,各使用单位主动配合、落实属地自查,认真开展辖区隐患自查整治与安全宣传教育,全面筑牢安全防线,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假期期间,如遇到各类问题、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可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班长以及宿舍管理员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同时也可第一时间拨打学校保卫处24小时安全报警电话求助。

温泉校区保卫处:0991-4113110

昆仑校区保卫处:0991-4333110

若遇重大紧急险情,请直接拨打110、119、120急救报警电话,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