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校园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要求,压紧压实食堂经营主体责任,切实防范校园餐饮安全风险。2026年6月4日,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保卫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及消防维保公司,对两校区食品销售区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覆盖了两校区所有餐厅、商业区食品经营场所。
检查组按照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合格情况,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抽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规范穿戴工服、口罩、工作帽情况。二是食材采购与储存检查。仔细查看食材采购渠道,要求供应商资质齐全,索证索票完备,从源头保障食材安全;对食材储存环境进行评估,检查仓库通风、防潮、防虫、防鼠设施是否完善,食材分类存放是否规范,有无过期变质食材。三是加工制作过程监督。深入厨房操作间,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情况,加工设备的清洁与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四是环境卫生与餐具消毒检查。查看食堂内外环境卫生状况,要求保持整洁,垃圾及时清理;对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餐具消毒彻底,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专项检查以全覆盖、无死角、重源头、抓闭环为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方立查立改。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举措,切实提升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对餐厅食品48小时留样进行检查

对餐厅后堂食材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厅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厅刀具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餐厅库房分区规范存放进行检查


对餐厅食材采购凭证进行检查

对餐厅从业人员卫生情况进行抽查

对餐厅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检查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