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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6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学院:

清明节假期临近,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稳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4月2日上午11:00

二、检查范围

全校各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区、办公区域、公共活动场所及校园周边

三、检查重点

(一)用火安全。重点排查校园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火行为,严禁在校园内尤其是树木茂密区域焚香烧纸、实验室、餐厅等使用明火的场所,检查用火操作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

(二)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被占用、堵塞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等隐患,各类电器设备使用是否合规。

(三)其他安全食品安全方面,检查食堂、超市食品卫生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查看电梯、锅炉等是否正常运行;学生宿舍安全方面,排查违规电器使用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4月1日18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常平苑119办公室)。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学院,对温泉校区及昆仑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一)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综合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1人。

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二)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综合服务中心1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

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与期限,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假期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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