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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 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发布日期: 2025-03-07   浏览次数 10


作为大学生一定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

 

个人隐私要注意

在办信用卡,电话号码,入职证明,或者任何其他事情,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记得用蓝色/黑色签字笔,在正面(有你个人身份信息的那面)分别加注下述字样:

“(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

注意

不管多亲的朋友同学,如果找你借身份证或者复印件的话绝对不能答应。不少同学就是因为身份证复印件随便给人,或者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就被拿去申请了P2P贷款或者信用卡,到时候发现莫名其妙欠了一大笔债,找平台平台找不到人,然后被债主天天逼债,搞的没法正常学习生活。

真实案例

某某公司是一家提供在线购物平台的公司。该公司未经用户授权,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了第三方公司,导致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法院判定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用户因隐私权侵犯而遭受的精神损害等损失。


他人名誉勿侵犯


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许多同学都喜欢上微博等论坛“灌水”,享受畅所欲言的快乐。大家也许会注意到,论坛上有时会出现意见不合而相互攻击的情况。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否要为自己在虚拟的网络中所发表的过激言论负责呢?答案是肯定的。

真实案例

侮辱英烈名誉荣誉的大V罗某平因发布侮辱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英雄烈士的贴文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99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刑罚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治安管理需遵循

 

1. 校园盗窃

你是否也曾经遇到饥肠辘辘点了外卖准备美餐一顿犒劳自己却发现外卖被偷,或是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场合在离开的几分钟里便消失不见的情况?这种校园盗窃行为屡见不爽,我们要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①保护现场,及时报案。

②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词。

③电子产品银行卡等被盗窃应及时挂失电话卡、银行卡,防止进一步造成财产损失。

2. 寻衅滋事

如果霸凌人,为了逞强要威风,寻找精神刺激,对不特定学生强拿硬要,任意损毁或者占用少量财物,构成寻衅滋事,可处拘留、罚款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第2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真实案例

某县某中学学生陈某和罗某,均17岁。一天晚上,二人均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二人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砍刀,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县城某游戏机房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但警方很快逮捕了陈某、罗某、顾某等人,并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对他们进行了法律的制裁。

3. 敲诈勒索

如果霸凌人故意损毁受害学生少量财物,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手段,索要少量财物的,处拘留、罚款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真实案例

李某是一名17岁的中专生,经常上网的他由于花钱较多,便伙同“吧友”通过威胁、恐吓前前后后向田某、陈某“借钱”30余次,涉案金额达3000余元。田某和陈某怕惹事一直不敢声张。后他又锁定了另外两位同学继续“借钱”1000余元,同学无奈之下报警,目前,李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学术造假切勿碰

 

临近毕业季,“论文代写”“代考必过”“无线电作弊”等文字又出现在了大学生们的交流群里,有些甚至连同联系方式一起明目张胆的被贴在墙上、写在厕所门上……在当今的激烈竞争环境下,一些同学可能因承受巨大压力而想走上学术造假的道路,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也违反了道德,对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的害处。

2018年7月,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真实案例

2015年10月间,虎某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上午,侯某在某大学旧教学楼的某考场,代替虎某参加上述考试中的某科目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虎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其它细节需警惕

 

1.平时要有收集和保留证据的意识

这个表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

比如买了大件商品后保留好发票和保质卡,说明书等;比如有朋友找你借钱时的聊天记录和借条要保管好;比如兼职工作时保留好合同,工资卡、门禁卡、工作邮箱、邮件、收到的工资发放证明,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拿出来证明双方有劳动关系;比如发生交通事故时尽可能及时拍下现场照片,对双方的交涉过程进行录音记录。

2.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寻求帮助

出现法律问题不要试图自己去解决,也不要随便找个亲戚同学里学法律的问问就算过去了。

一定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不要心疼请律师的花费,即使不委托律师也至少要去咨询一下,让律师帮你指点指点。

3.签字场景要谨慎

不论在任何场景下,有人拿着一份“小合同”或“不重要的文件”让你签个字的话,一定要看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再签字。

在这里面被坑了的人有很多,其中不少都是办信用卡、租房子、买理财甚至自己都记不得什么时候就签了字,但实际上是给几十上百万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担保的手续极其简单只需要签个字就行),欠钱的早就跑了,你就得承担全部的代偿责任,有的甚至一辈子也还不起。


结语

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和社会的精英,应该加强对法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法治理论等,了解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治原则,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还可以参加各种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与专业人士交流,时刻关注我国的法治建设,深入了解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和前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