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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4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学院: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2024年9月27日18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行政楼二楼234 办公)。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学院,温泉校区及昆仑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方面

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各宿舍楼、教学楼值班人员是否熟悉逃生路线、会使用消防设施、并组织疏散逃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会熟练操作报警主机,并排除故障报警;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正常开启;⑤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⑦施工工地或装修工程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等;⑧餐厅油烟清洗是否按规定执行;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⑩防火卷帘门是否存在损坏、占用和遮挡等现象;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电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供暖中心、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餐厅各项制度完善情况、天然气安全运行及有无按时检测情况、烟道清洗记录及食品48小时留样情况;

(五)各楼宇防坠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及楼宇外墙完好情况;

(六)宿舍内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七)校园周界围墙(围栏)及护坡完好情况;

(八)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情况;

(九)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十)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11:00

(二)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1人。

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

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检查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安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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