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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大学生必备法律常识

发布日期: 2024-09-18   浏览次数 10



随着校园生活的逐步深入,我们更加清晰地意识到,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不仅是个人成长的内在需求,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对于每一位大学生而言,都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身份信息

 

 

在任何情况下,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记得用蓝色/黑色签字笔,在正面(有你个人身份信息的那面)分别加注下述字样:

(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X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注意:如果找你借身份证或者复印件的话一定要谨慎对待,一些同学就是因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随便给人,就被拿去申请了P2P贷款或者信用卡,到时候发现莫名其妙欠了一大笔债,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实习兼职

 

    开学季是实习就业的高峰期,不少大三学生已经开始通过线上线下等平台投递简历,找寻就业机会,其他年级的大学生也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实习兼职,补贴生活费用、积累实践经验。学生的需求给了违法分子可乘之机。找工作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警惕黑中介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高额中介费,可借助第三方平台(如天眼查、企查查等)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信息。部分不法分子会利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平台,发布类似刷单、冒充电话客服引流、出租电话卡银行卡等低门槛的兼职信息,实则是行诈骗之事。如遇到无任何要求但薪资待遇很高的招聘信息,要学会合理甄别。找工作时擦亮双眼,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掉入陷阱。


预防电信诈骗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针对学生的常见诈骗形式有哪些?

 1、冒充同学、亲友类诈骗。骗子盗取学生微信号、QQ号后,冒充学生本人向学生的亲戚、朋友借款,或者以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得病等为由,要求学生亲戚、朋友转钱。

2、 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骗子在社交平台、游戏社区等发布买卖游戏装备、游戏账号、低价销售游戏币等广告信息。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然后骗子用“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诱导其付钱,最后将受害人拉黑。

3、网络追星诈骗。骗子通过伪造后援会或是明星本人社交账号等方式来对追星群体进行诈骗,常见的有伪装明星、明星粉丝群应援打榜、赠送明信片、进入明星粉丝群收费等形式。


抵制校园贷

 

校园贷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却成为了校园“高利贷”。很多的学生有着贷款需求,却并不具备认清借贷、规避风险的能力。一些不规范的借贷平台通过降低贷款门槛、隐瞒资费标准、诱导过度消费,使他们陷入借贷陷阱,大学生需要意识到校园贷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抵制有组织犯罪

 

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危及学生的身心健康,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学生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鼓励学生在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时勇于反抗,求助于学校和有关部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有效的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侵害。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发言

 

许多同学都喜欢上微博等论坛“灌水”,享受畅所欲言的快乐。大家也许会注意到,论坛上有时会出现意见不合而相互攻击的情况。那么,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否要为自己在虚拟的网络中所发表的过激言论负责呢?答案是肯定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违者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罚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亲爱的朋友要小心了,一些虚假的信息不能随意转发传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就可以入刑了。
所以同学们以后在网上记得要慎言慎行,当然,必要时也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