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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4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学院: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火灾事故多发频发,亡人数上升300%。近期,自治区教育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研判预警

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季节性气候特点,共同分析研判本部门消防安全总体形势,找出薄弱环节、突出风险和问题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二、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

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三化”管理达标工作,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和瓶颈性问题,积极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对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化学药品库、配电室和经营性场所等部位,开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检测,自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特别是对宿舍和教学楼门窗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食堂违规使用液体燃料、违规动火作业以及住宿场所使用蚊香、私拉乱接电线、不及时关闭切断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各部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情况,重点对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开展维护保养,积极解决发现的隐患问题。假期期间,由维保单位对校区各楼宇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联动测试,全面检测各系统运行状况和联动情况,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针对消防设施设备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以及未保持完好有效等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上报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学校改造计划范围,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措施、资金来源和整改时限等。

四、广泛开展动员,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教室、宿舍和食堂,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线上宣传阵地,常态化警示案例,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提示。聚焦电脑直接在床铺上充电,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热得快、电火锅等大功率电器等隐患和个人违法行为,要鼓励学生发挥自媒体作用,开展“随手拍”曝光和提醒活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控室和各楼宇值班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火灾警示片、常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处置初起火灾事故方法和疏散、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等,进一步提高处置火灾事故、逃生和防范火灾风险能力。所有进校园施工的人员,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进军训”工作要求,军训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安全课程,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8月底,自治区将组织2024年秋季“开学第一课”主题直播活动,各部门、学院要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观看直播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宣传、火灾扑救等业务技能。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结合不同学段学生认知和校舍建筑特点,区分白天、夜间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疏散路线,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战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演练的实际效果。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演练,探索建立“队站+学校”联系制度,选聘业务能力强的消防救援人员担任“消防辅导员”,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消防车的作用,聘请业务能力强的消防救援人员担任教员,教方法、学操作、抓演练、促实战,进一步提升义务消防员的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要结合学校通知要求,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做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