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本站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30   浏览次数 10


各部门、学院:

2024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开展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学校教育教学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负责宣传月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活动时间、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46月1日—2024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结合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组织宣讲等形式,全面领会精髓要义。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本单位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相关要求,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6月14日,邀请乌鲁木齐市禁毒办、北京市卫民安消防教育咨询中心新疆消防服务站、学校派出所,并联合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在校园举办一系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4.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各部门、学院要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团会、主题班会、工作例会及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示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隐患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警示,在全校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校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内容。

5.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隐患大排查。特别针对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的运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学校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6.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各部门、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加强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7.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部门、学院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非法集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自然灾害等宣传教育,并在网站下载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观看,深刻吸取教训,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8.开展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对在校园内乱停乱放、不按规范充电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机动车在上下课及用餐高峰时段禁止在教学区及学生活动区通行、停放。附属中学要教育引导学生守法出行,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道路,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也尽量不骑行电动自行车。

各部门、学院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使本单位师生员工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与其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落实落细,达到预期目的。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部门、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部门、学院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学院分别在6月7日及6月27日,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配活动图片信息),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行政楼二楼234办公室)。

联系人:孙凌13899843852、阿依再帕尔·艾买提13579909065。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