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学校将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4月1日18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行政楼二楼234 办公室)。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方面:①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②各宿舍楼、教学楼值班人员是否熟悉逃生路线、会使用消防设施、并组织疏散逃生;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会熟练操作报警主机,并排除故障报警;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正常开启;⑤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⑦施工工地或装修工程是否存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动火作业等;⑧餐厅油烟清洗是否按规定执行;⑨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⑩防火卷帘门是否存在损坏、占用和遮挡等现象;⑪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电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供暖中心、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餐厅各项制度完善情况、天然气安全运行及
有无按时检测情况、烟道清洗记录及食品48小时留样情况;(五)各楼宇防坠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及楼宇外墙完好情况;
(六)宿舍内有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七)校园周界围墙(围栏)及护坡完好情况;
(八)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情况;
(九)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十)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点
(一)检查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11:00
(二)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
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1人。
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3.文光校区:文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青年政治学院1人、预科教育学院1人。
集合地点:文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安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