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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30   浏览次数 105

 

各部门、学院: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各部门、学院要突出此次活动主题,利用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和周日班会等时段,通过校园LED电子屏、校园网、板报、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横幅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同时,邀请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官兵或专家进校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案例剖析宣传讲座,结合宿舍用电安全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或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四个一”活动,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能力

1.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通校园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工作,开展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应急防范避险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2.开展一次熟悉消防器材活动。结合此次消防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熟悉消防器材的活动,增加师生员工对校园常见消防器材的认识和了解,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正确方法,提高师生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结合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排查一次校园火灾隐患情况。同时,各部门、学院利用“大手拉小手”,向家人普及用电和用气安全、油锅起火等消防安全常识,排查一次家庭火灾隐患,同步提升校园和师生员工家庭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4.开展一次消防科普参观活动。积极联系辖区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师生员工就近参观消防中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入警营开展参观学习、互动体验消防员日常训练、以及救援装备展示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相关活动,从宣传教育入手,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同时,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和不足。

(二)要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的优势和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影响面和范围,做好师生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三)各部门、学院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温泉校区:行政楼2楼238办公室;昆仑校区:行政楼2楼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校大门文光校区治安科)。

 

 

 

新疆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