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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1   浏览次数 410

 

各部门、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近期安全工作提示,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校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部门进行隐患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3 年 6 月 2 日 18 时前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行政楼二楼 234 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昆仑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文光校区治安科)。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学院及消防维保公司,对三校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多功

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

电用气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锅炉房、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楼宇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情况;

(五)办公室用电、防盗措施是否到位,贵重物品、仪

器等保管情况;

(六)校园周界护坡、围墙(围栏)完好情况;

(七)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

(八)校车安全管理及运行情况;

(九)学校各级各类值班执勤、校大门管理及警用器械配备情况;

(十)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3 年 6 月 2 日上午 11:00

(二)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 1 人、纪检委1人、安全维稳督导 1 人、保卫处 2 人、后勤服务中心 1 人、基建处 1 人。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 1 人、安全维稳督导 1 人、保卫处 2 人、后勤服务中心 1 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 人、生命科学学院 1 人、化学化工学院 1 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1 人。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3.文光校区:文光校区管委会 1 人、安全维稳督导 1 人、保卫处 2 人、后勤服务中心 1 人、青年政治学院 1 人、预科教育学院 1 人、附属中学 1 人。集合地点:文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学校隐患排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隐患排查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

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