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新生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提高新生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各学院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组织新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人员
由各学院主动与消防宣教中心联系(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附),自行安排时间(3月29日至4月7日)和地点组织新生进行培训。
二、培训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培训工作;
2.各学院如需组织疏散逃生演练,需要保卫处配合或需要发烟罐提升演练效果,请联系保卫处消防科黄新(18963817748)。
3.培训完成后,培训计划、总结、图片和签到册以纸制版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10日前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温泉校区:交至校正大门出口西侧消防科;昆仑校区:交至行政楼四楼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交至校文光校区治安科)。
三、消防宣教中心联系方式
卫民安消防宣教中心
联系人:孔青玲 联系电话:13699379546、4564119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