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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作品征集遴选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4   浏览次数 105


 

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科普宣传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作品征集遴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征集遴选应急科普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着眼提高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普及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生产生活安全等内容。

(二)紧贴形势发展,符合新时代要求,突出科学性、普及性、知识性、趣味性,注重新技术手段运用,适合全媒体传播,力求作品形势多样、通俗易懂、师生喜闻乐见、方便接受。

二、 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科普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处置、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技能,重点围绕火灾、地震、地质、洪涝、气象灾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等领域进行创作。

(二)作品类型。公益广告、海报、图解、宣传画(挂图)等;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科普知识读本、绘本、手册、折页等;小程序小游戏、H5、音频、VR等。

(三)作品格式。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080P(1920X1080),视频码率25Mbit/s(含文字脚本);音频格式为MP3,采样率48000HZ,音频码率128KBIT/S(含文字脚本);海报、图解等需提供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格式为JPG、PNG等。

(四)其他要求。作品应为近两年制作或已发布的,前期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的科普作品仍可报送。作者要保证作品原创性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组织者不承担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凡作者未作特殊说明,默认授予本次活动组织者对作品的媒体公示权、使用权、传播权及编辑出版权。

三、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选好题材,突出主题,指派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科普作品的创作、征集遴选工作。

(二)各部门、学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创作、征集,按照作品内容、作品类型、作品格式创作制作。作品要通俗易懂、实用性强、便于普及,务必严格把关和审核,组织开展科普作品遴选和评比,确保把优秀的科普作品推荐上来。

(三)各部门、学院要积极创作、征集遴选上报应急科普作品,于2023年4月30日前填写上报《应急科普作品征集表》(附件1),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少于1部,可多选多报。为便于开展工作,请各部门、学院与2023年3月17日前将《应急科普作品征集遴选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

联系人:孙凌 联系电话:13899843852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