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摸清各学院干粉、二氧化碳和水基灭火器保有数量,便于下一步干粉灭火器的换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学院各类实验室的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和水基灭火器。
二、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月21日下午18:00前完成本单位灭火器实际数量统计工作,并将统计表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保卫处黄新OA账号,纸质版交至保卫处消防科(温泉校区正大门出口西侧消防科办公室,昆仑校区学院交至行政楼保卫处昆仑校区治安科亚里坤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清查本单位各类实验室灭火器底数,按灭火器的不同类型分别填报,并按时上报统计表;
(二)请各学院接到学校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统计等各项工作,包括后期灭火器的统一回收、集中存放、移交和换粉完成后清点、恢复原位等工作;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保卫处消防科黄新,手机号码:18963817748。
附件:灭火器统计表
实验室灭火器统计表.xlsx
新疆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