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0   浏览次数 1169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教传【2022】217精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部门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 62218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行政楼二楼234 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昆仑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文光校区治安科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锅炉房、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楼宇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情况;

(五)办公室用电、防盗措施是否到位,贵重物品、仪器等保管情况;

(六)校园周界围墙(围栏)完好情况;

(七)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

(八)施工工地及校车安全运行情况;

(九)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2 6 23日上午10:30

(二) 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 1 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 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1。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3.文光校区:文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青年政治学院1人、预科教育学院1。集合地点:文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安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