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在即,为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电【2022】4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部门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 年9月21日18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行政楼二楼234 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昆仑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文光校区治安科)。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电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供暖中心、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餐厅:各项制度完善情况、天然气安全运行及
有无按时检测情况、烟道清洗记录及食品48小时留样情况;
(五)各楼宇防坠设施是否完好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情况;
(六)校园周界围墙(围栏)完好情况;
(七)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
(八)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情况;
(九)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十)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点
(一)检查时间:2022 年9月22日上午10:30
(二) 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1 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
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基建处1人。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
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化学化工学院1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1人。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3.文光校区:文光校区管委会1人、安全维稳督导1人、
保卫处2人、后勤服务中心1人、青年政治学院1人、预科教育学院1人。集合地点:文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安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