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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5-27   浏览次数 339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素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负责宣传月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和宣传方案的拟订,负责各部门、学院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上报工作。

三、活动时间、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261日—2022630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传、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抓好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本单位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和演练,增强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至12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结合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在宣传咨询日当天,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学校派出所警官,在校园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为师生员工提供咨询校园安全问题、生活安全常识讲解服务,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学院要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可通过门户网站或保卫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主题班会及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习。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提示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警示,在全校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三个校区LED屏幕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内容。同时,要求各学院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5.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三个校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隐患大排查。特别针对电气火灾、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彻底摸清学校的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6.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按照《新疆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的预报、预警、应急救援工作,检修、补充救援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7.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学院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溺水、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在网站下载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师生进行观看,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与其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落实落细,达到预期目的。

(二)强化宣传,务求实效。各部门、学院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创造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积极主动宣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学院分别在68日及622日,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配活动图片信息),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行政楼二楼234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昆仑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文光校区治安科)。

联系电话:4112228联系人:孙凌、阿依再帕尔·艾买提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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