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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6   浏览次数 723

各部门、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2】175号精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部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部门、学院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本部门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文字及图片,以纸质版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 5 1818 时前上报保卫处安全生产

监察科温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行政楼二楼234 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昆仑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昆仑校区治安科,文光校区部门及学院将材料送至文光校区治安科

(二在各部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三校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厅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配电室、锅炉房、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三)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情况;

(四)楼宇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值班情况;

(五)办公室用电、防盗措施是否到位,贵重物品、仪器等保管情况;

(六)校园周界围墙(围栏)完好情况;

(七)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

(八)施工工地及校车安全运行情况;

(九)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项。

三、学校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2 5 19日上午1030

(二) 检查组人员及集合地点

1.温泉校区:温泉校区管委会1 人、安全维稳督导1 人、

保卫处2 人、后勤服务中心1 人、基建处1 人。集合地点: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2.昆仑校区:昆仑校区管委会1 人、安全维稳督导1 人、

保卫处2 人、后勤服务中心1 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 人、

生命科学学院1 人、化学化工学院1 人、地理科学与旅游学

1 人、附属中学1 人。集合地点:昆仑校区主楼一楼大厅

3.文光校区:文光校区管委会1 人、安全维稳督导1 人、

保卫处2 人、后勤服务中心1 人、青年政治学院1 人、预科

教育学院1 人、附属中学1 人。集合地点:文光校区二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查问题,找隐患,不留死角,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检查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汇总整理。

(三)学校安全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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