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础与国家宪法日常识
1、现行宪法核心信息:新中国先后有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历经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共1个序言、4章143 条,明确了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核心权利义务。而 12 月 4 日能成为国家宪法日,正是因为 1982 年宪法在这一天通过并公布施行,2014 年该日期被正式确立为国家宪法日。
2、宪法的最高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像大学生常接触的《民法典》《高等教育法》等,其立法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且内容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与大学生切身相关的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政治权利与自由:第三十四条明确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教育程度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身与人格相关权利: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行为;第三十八条指出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分别明确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劳动与保障相关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会创造就业条件并开展就业训练;第四十五条提到公民在疾病等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大学生需履行的宪法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与维护公共利益:第五十三条要求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全利益: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四条明确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3、依法服兵役:第五十五条指出,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大学生需响应国家兵役征集相关要求。

与我们未来发展相关的宪法核心规定
1、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3、第十九条: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