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20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聚焦能力提升,狠抓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全年校园安定和谐的工作目标,提升校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危机处理、综合应对能力,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由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辖区警务力量,将在温泉校区、昆仑校区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集合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6年4月28日上午11:00
(二)温泉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集合
(三)昆仑校区:教学主楼一楼大厅集合
二、参加检查部门及人员
(一)温泉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温泉校区管委会、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温泉校区派出所、消防维保公司、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等单位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二)昆仑校区:党委学生工作部、昆仑校区管委会、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基建处、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友好北路派出所师大社区警务室、消防维保公司、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等单位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
三、检查重点内容
本次检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对校园各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包括:
(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燃气管道使用是否规范;严格管控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行为;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进楼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及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二)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实验设备运行、废气物处置、水电气安全、实验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食品安全。食堂及校园商铺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燃气使用、消防及用电安全等情况。
(四)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围墙、边坡、水电管网、电梯、维保设备等运行及安全状况。
(五)交通安全。校园交通秩序、车辆管理、重点路段警示标识、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等情况。
(六)值班值守与应急管理。节日值班安排、应急处置预案、信息报送机制、重点部位巡查制度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
(二)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7日18:00前,将自查报告(含文字说明、现场图片)及纸质版隐患整改台账(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常平苑119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期间,请各参与单位按时到场,全力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四)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和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