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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部门、学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1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学校 2026 年安全工作会议及相关工作要求,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聚焦能力提升,狠抓“风险意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危机处理、综合应对”五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近期校园安全形势,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屏障,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 年 4 月 15 日(周三) 16:00

二、培训地点

温泉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202 报告厅

三、参训人员

各部门、学院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及安全生产专(兼)职工作人员、各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员;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安监部工作人员、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消防科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地震灾害应急避险与处置专项知识。系统讲解校园地震防控核心要点,旨在普及不同场景下(教室、办公室、宿舍、楼道、户外等)的震中避险技巧,规范正确的躲避姿势与逃生禁忌,明确震后有序疏散流程、余震防范注意事项,重点讲解自救互救基础方法、伤员简易处置措施、校园地震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各类隐患排查重点,全面提升参训人员应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与实操技能培训。围绕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全面讲解校园常见火灾隐患类型及排查整治方法,涵盖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商业区等重点区域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易燃物品存放管控要求、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障细则。重点培训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常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与规范使用方法,讲解初期火灾扑救技巧、火场逃生自救要点、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参训人员消防安全的巡检管控能力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值守与典型案例警示。结合各部门、学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与工作要求,细化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内容,明确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范,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结合高校领域地震、火灾等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成因、暴露的责任漏洞与处置经验教训,以案为鉴强化参训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分区域应急处置与演练部署。各部门、学院需结合培训内容,立足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生活区域实际,针对性开展分区域安全预案完善工作,重点梳理不同区域的疏散通道、应急避险点位、人员分布等核心要素,制定贴合实际、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需组织开展对应区域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实战化疏散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提升人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快速、有序、高效开展人员疏散与应急处置,切实将安全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五、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应训尽训,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

(二)参训人员提前 15 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完成签到,培训期间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三)各部门、学院于 2026 年 5 月 1 日前,将本单位地震、火灾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方案以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 1)电子版报送至保卫处孙凌 OA,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温泉校区常平苑 119 办公室);5 月 12 日前,将地震、火灾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开展情况(文字配图片)报送至保卫处安全生产监察科。

联系人:孙凌 13899843852

附件 1:《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统计表》


新疆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13 日